11月5日-10日,县脱贫攻坚督查局6个督导组到庆祖镇、户部寨镇等12个乡镇开展“五查五确保”工作,并对县派驻村工作队、县直单位帮扶责任人在岗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,大部分单位及个人都能够按要求认真开展扶贫工作,但是也有个别单位及个人不能按要求开展扶贫工作,具体情况通报如下:
1、县市政园林局帮扶责任人王少永、宋彦华、刘少卡、杨孝培、张西超、杨明未到庆祖镇曾小邱村开展帮扶工作。
2、县农机局派驻户部寨镇李道期村第一书记屠百尚,11月7日、8日、9日未在岗开展工作。
3、县公安局派驻户部寨镇张堂村第一书记田东战,11月7日未在岗开展工作。
4、县民政局派驻户部寨镇刘高庄村第一书记王庆君,11月7日未在岗开展工作。
5、县公安局派驻户部寨镇后郭庄村第一书记温兴达,11月8日、9日未在岗开展工作。
6、县生态环境局派驻户部寨镇肖庄村第一书记冯辉辉,11月8日未在岗开展工作。
7、县生态环境局派驻户部寨镇许庄村第一书记赵兴运,11月8日未在岗开展工作。
希望被通报的单位及个人要高度重视、抓紧行动、迅速整改,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要求,积极认真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,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县脱贫攻坚督查局
2020年11月10日